来源:华鑫信托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华鑫信托•华旭1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符合信托文件约定的成立条件。
本信托计划第十四期成立日为2020年02月24日,第十六期规模壹仟肆佰万元整(小写¥14,000,000.00),信托计划第十六期期限自该日起计算,期限24个月。本信托计划预定募集规模为不高于人民币三亿元整(小写:¥300,000,000.00),分期募集。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