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企信托-延安国际会议中心项目
【还款来源】:
1、本项目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标的项目收入,根据预测,该项目在信托计划存续期内,产生收入共计25.07亿元,对信托计划本息的覆盖倍数约4.18倍。
2、2015、2016、2017、2018年,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为30.10亿元、35.36亿元、39.06亿元、40.07亿元,担保能力足够覆盖本次信托计划投资款及分红收益。
3、荣民地产提供其子公司西安高新区新材料园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位于西安高新区科技一路以南项目作为差额补足方资金来源,并在其达到预售条件后同意我司开设资金监管账户,当荣民地产无法承担差额补足时,我司有权对该项目销售回款进行资金提留,为本项目融资提供还款。
【风控措施】:
1.土地抵押: 延安荣民以 其本次用款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为保证陕西荣民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向信托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2.保证担保: 陕西 荣民对信托公司所持延安荣民股权最低投资回报进行承诺,若信托计划实际获得的投资回报(包括延安荣民分红及信托公司转让所持延安荣民股权实际获得的价款)低于所承诺最低投资回报的,由陕西荣民担保对差额部分进行无条件补足;
3.质押担保:为保证陕西荣民履行差额补足义务,陕西荣民拟将其所持有的延安荣民的股权向信托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4.其他项目差额补足 为保证陕西荣民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史贵禄夫妇及荣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区新材料园有限公司拟为陕西荣民差额补足义务提供保证责任担保;
5.全面监管:信托公司向项目公司派驻董事及相关人员,拟采取全控的管理模式,并制定详细的投后管理方案,最大限度保证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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