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交所定融的五大监管重点
2020年12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联席会议召开第五次会议部署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攻坚战下一阶段工作》的要闻,正式宣告金交所定融迎来严格监管。
清整联席会第五次会议与网传14号文
与9月初网传《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和风险处置工作的通知》(清整办函[2020]14号)(以下称:14号文)相比对,似乎14号文确有其事。
(一)本次会议要求:金交所依法合规经营、严守业务边界【14号文指出:不得与互联网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等国家限制行业违规开展业务】。
(二)本次会议要求:稳妥压缩金交所数量,强调严控交易场所数量始终是清理整顿工作的重点之一。【14号文指出:不得新批设和新开业金交所】。
(三)本次会议要求:严格落实金交所不得向个人销售产品、不得跨区域展业的底线要求【14号文指出:不得为异地企业发行产品、不得向社会个人投资者销售或变相销售产品】。
金交所定融的五大监管重点
(一)要抓住主要矛盾,稳妥有序推进处置工作。
交易所不是P2P,不搞“一刀切”,而是稳妥有序地处置。会议指出交易场所风险整体呈收敛态势,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会议也强调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攻坚战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不能有丝毫懈怠。
(二)金交所强调依法合规经营,严守业务边界。
特指各类金交所,不要总觉得没有牌照就是“最牛的牌照”,什么业务都做。金交所是有业务范围的,要守住边界。金交所业务模式里,还有不合规的点,各自回去对照、整改。定融产品是会有的,只是随着合规要求越来越严,一些不合规的产品就发不出来啦。
(三)金交所向个人销售或变相销售产品是违法的。
金交所是挂牌和备案机构,销售产品是合法持牌机构干的事儿,两者要分清。这里重点强调一下,个人当然是可以购买产品的,只是金交所不得向个人销售和变相销售产品。至于个人应当向哪儿去买,这是下一阶段要出台具体管理办法的。因此,个人投资者不必担心,更不必做无谓的猜想。
(四)金交所不得跨区域展业
看似限制金交所的业务范围,实质上也限定了区域内的平台公司只能在区域内金交所备案或挂牌。这么做一是更有利于地方政府灵活调节平台融资;二是有利于控制区域内的定融产品总量;三是定融不再形成政府“隐性债务”了,更安全透明。当然,限制展业区域,也自然就限制了数量。
这里也有一个解释不通的情形:天金所会怎么样呢?破格升为第二个“北金所”吗?这怎么都有点儿像“叉车手升班长”的模式,从此少了一名优秀的叉车手,多了一个糟糕的班长。
(五)不断完善配套规则和制度体系,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这让我想起了场内交易模式。对于大多数定融产品来说,这种模式更合规。奈何场内没有监管,暗箱操作的嫌疑太大,问题频出。投资人果断选择场外直接交易。金交所当然也乐得收个备案费,什么责任也不承担。本次会议强调要建立本行业领域交易场所和交易品种的规范管理制度。金交所也不能只做个通道,“躺着赚钱”,得负该负的责任,这跟前面提到的严守业务边界也是息息相关的。
- 上一篇: 响水城投债专项投资基金
- 下一篇: 北京信托-武汉地产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