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深交所发布最新《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审核重点关注事项》
4月22日晚间,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同时,深交所也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审核重点关注事项》。两家交易所的《指引》都提出要重点关注:发行人的组织机构与公司治理、财务信息披露,特定情形发行人(城投公司和房地产),以及相关中介机构执业要求。
上交所《指引第3号》 重点关注事项【二】财务信息披露。重点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债务结构和债务篮子不合理、债务过度激进扩张、大额资产受限、现金流或盈利缺乏稳定性以及财务指标明显异常等情形; 重点关注事项【三】特定类型发行人。重点关注发行人是否属于“母弱子强”的投资控股型发行人以及是否存在信用评级下调、债务违约记录等需要关注的情形,并对城市建设类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等特定类型发行人信息披露要求进行了特别明确。 城投企业总资产规模小于 100 亿元或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含)的,应结合自身所属层级、业务规模、盈利情况、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情况等评估自身经营和偿债能力,审慎确定公司债券申报方案,并采取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申报规模、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等措施,强化发行人偿债保障能力。
但这并不能说明城投要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只是要求城投公司不得以公司债券的形式,新增政府债务。城投还是政府下属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公益性项目的实施主体。当城投公司的建设项目为绝对公益性项目时,可以发行企业债券、专项债券或其他方式进行融资。当城投公司的建设项目为非公益性项目时,只要项目运营收益足以偿还债券,不由政府承担建设成本,公司债券还是一样可以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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